金融机构和企业可自主跨境融资

作者:hexiaokang 发表于:2025-12-16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6年5月3日起,将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扩大至全国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今后,央行和外汇局将不再对金融机构和企业实行外债事前审批,而是由金融机构和企业在与其资本或净资产挂钩的跨境融资上限内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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