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100多家餐饮店保了“舌尖险”

作者:hexiaokang 发表于:2026-01-06

  花了不到700元,舟山朱家尖福兴岛海鲜排档的老板娘顾意芬吃了颗定心丸,以后再有人在她的海鲜排档吃坏了肚子,就由保险公司赔偿,省心省力省钱。

  笔者近日从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自今年5月舟山市将普陀餐饮业作为试点推广食品安全责任险以来,至今已有100多家大中小餐馆、酒店、排档购买了该险种。

  食品安全责任险,是指企业及其雇员由于疏忽或过失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感染食源性疾病或食品中有异物等情形,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和经济补偿等责任,在保险额度内将由保险公司承担。

  笔者采访了解到,虽然是自愿投保,很多经营户表示“来得很及时”。

  普陀山祥生大酒店是首个签订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客户,总经理翁志荣告诉笔者,这个保险最让他看重的是,解决了以前“难以界定”的尴尬。

  各家酒店就怕遇到客人腹泻等不愉快事情,而一旦发生,关键是很难界定是否在他们酒店就餐导致。“之前购买的公众责任险里,对保险有时间限制,一般都是12个小时之内保险,最长也不能超过一天,还必须有医院的诊断书。”翁志荣说,实际情况往往会超过这个期限,保险公司对于理赔有一定难度。“具体操作的时候很难鉴定。”

  笔者采访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部门经理朱刚,他说,考虑到食品安全有一个潜伏期,该险种实行的是索赔期原则,也就是说,只要在餐饮店承保的期限内索赔都可以,打消了经营户的顾虑。“诉讼费用也包含其中。”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食品监督处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经过与保险公司协商,赔付率提高到了300倍。也就说,3000元的保费,最高可以赔付90万元。根据餐饮店许可证规格、面积、容纳就餐人数不同,保费有所不同。“15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餐馆保费为一年300元,如果发生食品安全责任或第三者责任,保险公司累计赔偿限额为10万元。”

  今年年初,中国保监会联合国务院食安办和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出台了《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今年5月,舟山市率先从普陀展开试点,历时一个月,沈家门、东港、朱家尖、桃花、普陀山等地已经有100多家大小餐馆、酒店投保。

  根据舟山市规划,积累试点经验后,明年将在全市餐饮业推广,三年内将逐渐扩大上下游环节,从食品的生产、流通以及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环节均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基本建立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相统一的风险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体系。

  黄银凤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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