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专利也可扭转大乾坤
8月27~29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实用新型审查部和宁波市知识产权局共同承办的“实用新型专利质量研讨会”在宁波市召开,就如何有效利用实用新型专利展开系列研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实用新型审查部部长刘志会、外观设计审查部部长林笑跃作主题发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洪积庆出席会议并致辞,来自全国各地的知识产权局、代理机构和企业代表共130余人参加了会议。
刘志会介绍说,我国现在对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批程序相对简单快捷,以“初步审查+专利权评估报告”为主要形式,对发明的创造性要求也较低,因此申请和维持费用相对低廉,但与发明专利的保护效力是相当的。现在申请人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后,审理周期已从2008年的平均6个月下降到2013年的4.3个月,预计到“十二五”末期,将降至3个月左右。截至2013年,我国有效实用新型专利量已接近200万件,无效请求量从2002年的1.31%下降至2013年的0.20%。
刘志会表示,对于从未接触过专利制度和研发限于中小改进型发明的企业,实用新型专利可以作为企业走向专利成功之路的“敲门砖”、“奠基石”。而拥有核心技术的企业,实用新型专利则可用于构架企业的外围专利网。
现下,许多企业存在实用新型专利不如发明专利水平高、价值大因而不重视的误区。其实,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就像长矛和匕首,无所谓哪个更加重要,要根据不同的情况,灵活运用,如果运用恰当,可以达到以小博大的效果。例如,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3月获得“一种高分断小型断路器”实用新型专利权,认为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型号为C65N的小型断路器侵犯了其专利权,于2007年诉讼要求施耐德公司等立即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并赔偿损失3.348亿元。经过双方代理人近3年的唇枪舌战,2009年4月,施耐德公司最终败诉,履行了全部的调解协议。正泰诉施耐德“小型断路器”实用新型专利案曾创下了中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最高补偿额,充分揭示了自主创新的重要性和知识产权在市场竞争中的价值,可谓“小专利扭转大乾坤”。
此次研讨会还对外观设计专利审查相关业务作了介绍,就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与审查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宁波市知识产权局局长杨甦介绍了宁波市实用新型专利工作的进展情况。
本报记者孟佳韵通讯员张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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